服务导航
九游会官方网站,九游会jiuyouhui(中国)博士生选题报告实施办法(2023年2月修订)
2023-03-13
“学位论文选题”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,为进一步加强培养过程管理,保障和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,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大学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请各系(所、中心)及博士生导师应根据本实施办法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选题报告工作,相关要求如下:
1、时间要求
选题报告应在综合考试之后,一般第3或第4学期进行。选题报告通过至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 1 学年 ,最晚第6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。
2、选题要求
研究生应在充分阅读文献资料、广泛进行调查研究、搞清楚主攻方向相关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,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。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。
3、选题报告书要求
报告人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书面选题报告提交给选题报告委员会专家。
选题报告书内容应包括选题来源、选题意义、理论基础、国内外研究状况、主要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法、预期研究结果、研究的创新点及论文写作计划等。
选题报告书的文字材料需交导师审核,由导师严格把关。
4、选题报告会要求
应组织选题报告会,邀请同行专家和本专业学生参加,选题报告委员成员不少于5人(含导师)。由报告人进行陈述和答辩,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与会专家和同学的意见与建议。导师和委员会应严格把关。
由选题报告会秘书详细记录选题报告内容。
5、录入及存档要求
选题报告会后,报告人将委员会对选题报告的意见录入个人门户。选题报告会秘书将签好字的《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》、选题报告书及选题报告记录交到教务办。
6、选题报告次数要求
选题报告若没有被通过,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进行修改,再次进行选题报告。原则上不超过2次。
九游会官方网站,九游会jiuyouhui(中国)
2020年9月
2023年2月修订